您好,欢迎光临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

通知公告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学术委员会章程
时间:2020-12-16 13:40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

学术委员会章程

为了充分发挥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学术委员会的作用,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促进全馆学术活动的健康发展,成果倍出,人才倍出,提高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在省内外文博界学术地位,特制订本章程。

第一章  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学术委员会是开展学术研究交流咨询、评议、评审和评定的学术组织。负责把握科研主攻方向,审核纪念馆各项研究计划,定期考核研究进展,评审科研成果。

具体职责是:制定科研计划,组织科研工作,编辑馆内业务资料,出版纪念馆文集,组织馆内外学术活动,审议业务人员科研成果及推荐参评专业技术职务等。具体工作如下:

一、研究秋收起义历史相关内容,审议纪念馆业务发展规划,提出促进纪念馆事业发展的合理化建议。

、审议纪念馆的重大科研课题立项,并对学科建设、业务机构设置与调整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纪念馆重大展览项目,并对展览主题的确立以及对展览内容、设计方案进行学术把关。

、审议纪念馆科研人才培养计划,根据工作需要,评议拟引进的优秀人才,提出人才配置及专业结构的合理化建议。

五、 根据工作需要,对申报科研基金的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进行评审和鉴定。评审纪念馆研究成果,对研究人员提交的研究成果以及展览项目做出学术评价。

六、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开拓纪念馆的对外联系渠道以及业务、学术合作渠道。

、受馆长委托,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论证和咨询,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处理其它适于由学术委员会处理的事宜

第二条  馆学术委员会组成

一、馆学术委员会由5—7人组成,由省内文博史学界有影响的专家以及馆内具有高级职称的科研人员组成,设顾问1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秘书长1人。馆学术委员会秘书处是学术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负责学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馆学术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的条件: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指导学术研究及培养人才的水平和能力,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文博系列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同时聘请省内文博史学界有影响的专家。

第三条  馆学术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可以连任,在任期内如有人员变动需增补,须经馆学术委员会讨论报处务会审批确定。换届时更替的委员一般在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左右,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并着重选拔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青年知识分子。  

第四条  馆学术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讨论决定涉及本条例第一条之1、4、7、8款的事项时,须由全体学术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

第五条  学术委员须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抵制并排除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影响,树立群众所信任拥护的形象。

第六条  馆学术委员不得将学术委员会内部不应公开的情况私自扩散,违者视情节给予以批评教育,直至撤销其学术委员资格。

第七条  馆学术委员会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召开)。年终召开本年度总结会议,并制定下一个年度的工作计划。

第八条  本章程经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执行,由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主办单位: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纪念馆  ICP备案号:湘ICP备17008641号
地址:湖南省浏阳市文家市镇   邮编:410315
电话:0731-83768005   电子邮件:www.wenjiashijng@163.com

公安备案号:43018102000417